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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中医医院关于2023年第二批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调整口腔科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3-11-06 13:51 发布人:小编 浏览: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一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实施营养风险测评等126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规财发〔2021〕81号)文件精神,根据成本费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我院2023年第二批4项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期2年。二是根据《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4号),2021年7月对口腔科30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自主定价,通过两年的试运行,综合考虑服务项目成本、耗材成本及市场情况的变化,本着更公平、更合法、更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的口腔正畸、口腔修复等30项医疗服务项目重新调整自主定价价格,上调13项、下调17项。按照文件要求,在执行前一周向社会大众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怒江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新增4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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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怒江州中医医院2023年调整口腔科30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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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5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致电怒江州中医医院医保价格科,联系电话:0886-3051921。监督举报电话:12358

  特此公示!

  怒江州中医医院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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