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医疗保障局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怒医保规〔2026〕1号)文件精神,我院秉持公平、公正、合法、诚信原则,综合考虑成本、患者承受能力及市场变化等因素,对“床位费(单人间)”“救护车转运费(长途-往返超过60公里)”2个自主定价项目开展成本测算,经专家论证及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拟实施的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其中,“床位费(单人间)”超过30元的部分及“救护车转运费(长途-往返超过60公里)”,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本价格自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执行。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5月29日止,不含周末),期间接受各单位和个人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致电怒江州中医医院医保价格科,联系电话:0886-3051921。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特此公示。
怒江州中医医院
2026年5月20日